想当年,我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那时候时兴笔友,有一个东北的女孩子我们聊的很好,我现在还记得,他的笔名叫“盛夏已至花”
我那时候还嘲笑她,笑她为什么不叫盛夏一枝花,她说那样太土气,我曾问过她是做什么的,她在信纸上神秘的点了72个省略号,最后用一种有别于她之前字迹的蝇头小楷,谢了娟秀可人的两个小字“你猜”
我想,在信的那头,一定是一位温婉可人的女孩,她素手把玩着钢笔,嘴角勾起一抹活泼可爱的俏皮。
我却不敢去猜,担心破坏了这有些美好而又素昧平生的亲切,继续和她彼此聊着一些食不知味有头没脑的闲闲碎语,不知道她怎么想,我却乐在其中,每一封去信之后,都比下一次更期待来信。。
直到后来,她回信越来越慢,信上的内容越来越简短,省略号慢慢消失慢慢出现,直到最后只有简短的六个点。。我们的联系好像突然之间,没有正正经经的开始,就寥寥草草的收尾了。 也是那年冬天,我有了人生第一部手机,诺基亚3210 二手的 有了手机却又没有了值得联系上的人,也没有值得分享和吐槽的那些破事儿
2002年,我22岁,记得很清晰,那年盛夏,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刚吃过小甜豆浆的油条,手机久违的响起了短信铃声,
“王默,我是盛夏已至花,我后天上午十点半在长春话剧院大门等你,请你务必到来,不要回复,不要回复,不要回复!“
此时回想,那时的一封短信竟然莫名其妙的改写了我整个人生轨迹,本来平平无奇的我,现在或许也称得上平平了吧,可是好人这两个字,或许从那时起就要离我远去了。
那年夏天,我在一个不算南方的南方城市干着基建工作,这种工作干过的人或者是有过接触的大多都知道些,纯粹出大力,起早贪黑爬半夜的,毕竟没有什么文化,没有什么文化就算了,其实我身体也不是很好,那时候有的工友一个小时都背了好几百块砖拧了好多跟钢筋,我却瞅着头痛,因此,工头也没怎么给过我好脸色,总说我拖大家后腿。更有的工友还调笑我,劝我去当服务员,说我文文静静的应该能有发展。
豆浆油条吃完,反复琢磨了三次,我便彻底压制不住内心的躁动,跟工长请了假,顶着工长那有些猪肝色的死人脸硬着头皮买了去往长春的火车票,没买硬卧,不舍得钱,啥也没带轻装简行的上路了。
坐车将近坐了一天一宿,屁股酸疼,所幸第二天早上八点多点,终于出了长春火车站出站口,本来我想火速赶往大剧院和一枝花汇合,恰巧看到一个也差不多像我这么大的女孩在期盼的眺望向车站里,估计是在等情郎,没多久,几乎是前后脚的功夫,一个衣着干净整洁的小男生从我身侧跑过,还撞了我一下。好在没什么力道,他回身瞅了我一眼,连对不起都没说,继续往前跑,抱起小姑娘就一阵啃咬,我有些瞅直了眼,旁边有几个五十多岁的大爷大妈也好不自在,一个劲的白眼自然不在话下。
看到这里,我想到,虽然我和一枝花不是那种关系,但毕竟是见女孩子,我现在这身破烂妆容确实不太理想,我记得那时候火车站斜对个就有家名叫火狐狸男装的服装店,我就打算进去瞅瞅,顺道吃点早饭,毕竟吃得饱才能得神完气足,要不然蔫头耷脑的见女孩子成什么样子。
初次到长春,果然,过了山海关天气就是有变化,南方的酷热到了这里就像见了猫的老鼠萎靡不振了,也有可能是刚下完雨的原因,久违的清凉让我早餐吃的都格外顺畅,见女孩不能落了面子,破天荒的大出血一把,买了条黑色西裤,一双算不上皮鞋的黑色皮鞋,内搭一个白色短袖,外套一个黑色中长款薄风衣,店家也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大妈,她笑呵呵的给我便宜了三十块钱,还赠送给一个腰带,一副领带。虽然领带没什么用,我也不会系,但是白给的也不能说丢就丢,挣钱不容易,总得勤家持家啊,我把领带揣裤兜里,微微有点别扭,却也来不及多想,瞅一下时间,呦,马上快到了。二话不说,我咬咬牙,打了一辆出租“师傅,长春大剧院,正门“
“得嘞,做好了,您馁“师傅一路风驰电掣,仅仅才十多分钟到达目的地,又花了我十一块钱,后来我才知道,这老先生绕远了。
到了长春大剧院门口站定,我瞅了瞅时间,不多不少正好十点二十,还好没迟到,估计她就快来了吧,我心里有点小激动和窃喜,还有一丝丝神秘的惶恐和羞涩,但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不敢太过表现出来,我就杵在剧院门口的石墩旁,把目光望向远处,希望能够第一时间看到她,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但我知道,人群中最可爱俏皮的那个一定是她。迫不及待的我,双眼就像两个探照灯,不停的扫视身边走过的每一位人,期待又惶恐。
这时,我没有发现,在大剧院门口,早就有一辆黑色的奔驰老爷车老早就停在那里,车头车尾站着两位一身黑色西服套装的男人,他们带着墨镜,目无表情的扫视,知道看到我,他们目光停顿,大该过了三秒,有些不确信,站在车头左侧的西服男拿起了一直握在手里的照片看了看,又抬头看了看我,最后对着车尾的西服男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这时我才看到,站在车尾的西服男得到确定后,右手抬起在耳边摁了一下,张了张嘴好像说了几句话,就笔直的向我走来,步伐稳健,面无表情。
“王默,王先生么?”西服男走到我身边对我说
我有些发愣,感觉有点超出预料,还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一身,也是黑衣服,虽然款式略有差异,但还是有撞衫的感觉,出于一个接受过中国基础义务教育九年的大龄青年,我还是有素质答应了。
听到我回应了,他侧了一下身,左手像车平身,做了一个接待贵宾的姿势,略微躬身对我道“我家大小姐有请”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他的双手带了一副白手套,看来是专业的。
我温和而又不失尴尬的点了点头,顺着他的引领坐上了那辆我做梦都没有感受过的老爷车,感觉那车比我们基建的那个小气穷酸老板的大众更上档次。
时至今日,不知道为什么那段场景我依然记得很清楚,那年夏天,早上十点半多点,上了车,坐后排,车里拉了窗帘有点昏暗看不到窗外,大概走了一个转盘道,过了两个红绿灯,又转了五个弯,两个左转,三个右转,那时候长春的车还很少,一点也不堵车,也就十五分钟二十分钟那样,我到站了,下了车,早上晴朗的阳光有点略微刺眼,我像前望去,一个独门独栋的小院映入眼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