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王子携白狼上殿谒父的消息不胫而走,崇吾的宫里宫外一时私语纷纷。
“荻王子真的就带了一只狼进殿——也没有人拦?”
“荻王子初初回来,谁不得极尽避让,哪敢拦呢?”
“谁知道荻王子竟然这么突然就回来了,听说当时在朝堂上,徐大人正极力地游说立樊公子为储呢,这下可有他好受的了。”
“诶,别说樊公子了,你看远处,那为首骑着马的是谁?”
两个崇吾城墙上的小兵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闲话,忽然其中一个站在墙头伸长脖子,向对方往远处一指。
“你看见了没?那不是百胜侯吗?”
沿着他指头所向的远方,有不可窥探的神、有难以名状的野兽,也有戍边的士卒,以及不可一世的常胜将军。荻王子回归之后没过几天,崇吾城外的枳树丛林迎风哗哗作响,而城的南门缓缓开启,一队十二只马匹疾奔内城。不多时,伯牙殿外一声骏马骄啼,翻身跳下一个二十五岁上下的青年大将,赤铜的铠甲还带着北方荒漠的沙砾和尘土,头上一支高高耸立的金色羽毛,仿佛正环视众生。
“今日没有大朝,大王不在伯牙殿。”殿外守门的小喽啰急趋上来报说,“请让我带百胜侯去后面内阁觐见吧。”
手下策马回来将原话给鼓形容了一遍,鼓哼了一声,“那就带我去,”马行了几步又问那小喽啰,“这就是他的内阁?”
小喽啰回说,“还没到。这是豫园,给将士公卿们休憩用的,旁边是克礼堂,大王有紧急事项的时候也去,免了传唤召见的繁琐。后面才是大王内阁,分了涣春、九夏、蘼秋、静冬四轩室,大王召公子们都在涣春堂,九夏就是给宗亲和同胞兄弟们的了。”小喽啰讲得起兴,“蘼秋有女官出入,静冬则不见客人,只是大王半日里小憩。”
“这园子修得倒是费心思,”鼓随着小喽啰一同边走表看,“你看得出这涣春堂的房梁是哪里的木材?”
小喽啰赶紧答,“是北边长白山的木头。”
“你看外面帐帘上绣的金线是哪里的金?”
“是西北夷夏的贡金。”
“那这里头的丝绸屏风又是什么人绣的?”
“是西域战利得来的绣娘。”
鼓的意思说得直白,小喽啰并不是听不见。大兴土木的宫宇,木头是北边长白山的木头,金是北夷上贡的金,丝绸的绣娘是西域得来的战利品,而宝座上安坐的是碌碌无为的王。
“你倒机灵,一样样说得不错。”正说着,九夏轩已至,鼓翻身下马,缰绳交给自己的随从,理了理佩玉佩剑,昂首登阶。他跨过门槛的时候王还没来,他自己上了殿,向跟随他的小喽啰一挥手,“你出去吧,我自己在这儿等等大王。”
小喽啰面露为难,鼓再一挥手,他只得慢慢往后退去。幸好当下玥王的车辇已缓缓而来,鼓便也随着他一同出迎。
“行礼都快免了,”玥王的辇降下,自己走出来先上来重重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兄弟携手走进轩室。
“百胜候还是那么不羁又鲁莽,大王却照旧宽容成这样。”守在门外的小侍女转过头和自己的同伴嘟囔。
“你懂什么,这宽容可不是白来的,”刚刚迎来送往的小喽啰凑上脸去答说,“这些年在西边在北边,叱罕人嚣张了几十年,要是没有百胜候镇着他们,能有你今日安安稳稳站在九夏轩外头晒太阳?”
“八九年没回来,想不到宫殿楼阁竟然修得这么漂亮了,真是不少下功夫。”鼓跨进门坎,先开口说道,“这些年你也忙得很了。”
玥王了解自己的弟弟,他无非是看不惯温室里的绘画绣花。他们兄弟二人相差了十几岁,自己立为王储、跟着能征善战的先王征讨四方的时候,鼓还是襁褓中不更事的婴儿。直到他们取了堂庭山、渡了颍水、再取不周山,一统中土,父亲在庆功的筵席上酩酊大醉,隔日暴亡,坐上了王座的他终于有空一个人独处,低下头想想他们祖祖辈辈的战绩功勋,究竟有什么意义。
他们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百兽仰止,所向披靡……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一场豪华而盛大的丧礼?
玥王的疑问不曾解开,但却使得他在三十岁这一年,终于勒住了奔跑的马蹄,带领这个奔袭了百年的家族,在崇吾停了下来。
一旦留了下来,就难再重回路上——玥王比任何人都清楚地体会过这一点。他建了一座寝宫,就想在前面加一个厅堂,建了一座厅堂,就想要一处庭院,一处庭院围了起来,就需要给臣子们的偏殿和女人们的后宫,他的心已经被自己建立的亭台楼阁深深地扎进了地里,无论如何飞不起来了。
所以他一天天看着自己的弟弟长大,也一天天觉得鼓比自己,更像他们的父亲。他骨子里对于征服的渴望,超出了对生命本身的热情。而将来的荻儿……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他无法按捺地猜想着,荻儿这一次病得离奇,好得也离奇,还有那一只忽然出现的白狼,又将把这天下带去何方?
他的思绪忽远忽近,直到鼓走进前来,伸手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背。“哥哥宫宇恢宏,车辇精美,不知还骑不骑马了?”
轩室里一片沉默。“当然骑,怎能不骑马呢,”玥王小声答道,“明日我让闵黎将铠甲送来,你我兄弟二人,一同出城猎一围。”
“好、好、”鼓朗声大笑,“哥哥有此心,就是我的好哥哥、天下大玥人的王,不枉我在北边和叱罕人拼死沙场。”
“说起你在北边,”玥王扭过头,放低了一度声音,“我这一次让你回来,原因你在绢子上也都看到了,”他停顿半晌,又接着踱起步子,“我是怕荻儿万一不好,其他人呢,你也知道,难堪大任,况且王后也不会任凭他们走上来。”
“我急忙忙叫你回来,只是荻儿回得更早了。”玥王的话说完,自己又转念想想,“不过你也先别急着再走,慎行宫好几天前就收拾出来了,你先住着,多住几个月、住个一年半载的都好。”
鼓应声。玥王又再次走近了,加了一句嘱咐,“你就这么长长久久地住着也可以,荻儿这一次回来,总觉得……和以前颇有不同。你有空多去看看他,时不时地、教他些读书和用武的本事也好。”
鼓抱拳领命。
“荻王子在后院看匠人摘葡萄呢,您稍候片刻,我这就先去禀报。”
鼓听见门口的小侍从这么说,先乐了一声。“想不到王子如此有闲情逸致。这天下兴许就只有你这谨华宫的葡萄是王子的最爱了吧。”
话音刚落,殿里出来一个年纪小小的女侍,怯生生行了一礼,身后便是她们的王子,匆匆一面拴着佩剑,一面走下台阶伸出双臂,“王叔来得迅即,我竟然都未听说,不然一定上下远迎。”
“不碍事,”鼓搂过荻的肩膀,“上一次见你,还是婴儿呢,一转眼已经这么高了,将来一定比你父亲长得高啦!”
“王叔返回崇吾多日,按道理我是应该先去拜见的,只是母亲……”荻略一顿首,“母亲这几日有小恙,我每日大半时间都待在泽宁宫了,其余的地方也去不了。”二人说着,转身往屋里走去的时候地下细细簌簌的一阵脚步,原来是缇昙小步奔出门外,离得还有三五步远的时候停在了一旁,立直身子,望着叔侄二人。
“这是那日从昆仑山一路跟你回来的小狼崽?”鼓也站定,端详了片刻,然后伸出一只胳膊,向那狼招了招手。
缇昙一时没动,两只眼睛转而盯着自己的主人。荻于是走过去,揉了揉他脖子上细碎的毛发,然后把它领到了叔叔的跟前。“它的名字叫缇昙。王叔听得没错,缇昙才刚刚从昆仑跟我回来,宫里的一切尚且不熟。”
鼓并不在意。他饶有兴趣地走上来,蹲下身子仔细查看着缇昙的一体一肤。“他有一双和荻儿一样的灰色眼睛,”他半晌说道,“也有一股和荻儿一样的少年面容。”
荻不做声了。王叔鼓是他回来之后,第一个发自内心地对缇昙感兴趣的人。其余的人们,要么怕它,要么不肯接近,要么看着自己的面子摆出一副宠爱的模样,用以掩藏自己的狐疑和不安。
缇昙被看重,荻应该觉得自豪——然而他那一刻的自豪里却藏着阵阵的不安,如同一个深刻的秘密面对窥视的眼神。“缇昙和你太像,”鼓还在自顾自地品头论足,“实在太像。你看它那盯着人目不转睛的小模样,分明就是一个八九岁的小孩。”
荻还是沉着气不说什么。“缇昙是贵族。天狼守护日月,缇昙的面相有受人仰赖的君子气,”鼓说到这里方停顿了一声,转过头来重新看着自己的侄儿,“我们也是贵族。”
他说,“荻儿,我们是贵族。普普通通的人活着,仅仅是为了吃饭织衣,是为了愉快而饱足地活着而活。而我们,是为了人类无上的光荣而活,为了自己的姓氏和子孙。我们得证明自己,这是我们生在王侯之家的责任。”
荻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他手里还捏着方才使女在后院给他摘的葡萄,紫色的果汁顺着他的指尖毫无知觉地往下流着,他呆呆说不出话。幸好这时楚娘从殿里走来,见他们二人在门口站着不动,招呼说,“您们都站在那儿做什么呢?七月的天还是热,快进屋来饮茶说话吧。”
鼓走在前,荻领着缇昙跟在后面。端上来的是从天目湖运来的茶尖,沏到第三泡才出颜色的,鼓正口渴,一饮而尽。缇昙依旧围着大殿的柱子边上左右乱窜,左右侍从行必绕之。
“你可知道,你父亲为什么叫我回崇吾?”再一杯茶进,鼓又开了口。
“我不知道。”
“那你总知道,这我们祖辈征战百年,打下来的天下,将来有一日都是要传给你的?”
荻当然知道。可他不好直愣愣地点头,又不能推脱,只好支支吾吾不置可否。这憋拗尴尬的一刻比他想象中持续得更久,不远处的缇昙躲在柱子后面如坐针毡。
幸亏不多时外面来人送晚饭,领头的正是霖娘本人。还是如往常一样五道菜,一味肉羹,两样点心,只唯独酒送得比往日翻了两倍。“知道百胜侯今天来这里,特意加了百日菊花酒,是新摘的还未开花的骨朵,泡进隔年的酒里酿的,荻王子的心头好。侯爷难得来,也尝尝好不好。”
鼓抿了一口。“不如我们北漠黑黍酿的浊酒,”他一侧身,望了望门外,转念说道,“今日是十五,不如到你王叔殿里,带上缇昙,我那儿有正宗的黑黍醇酿,一块儿喝酒赏月,岂不痛快!”
荻嗫嚅不言。今日是十五,鼓貌似无意地提起日子,他如同被点中了不愿人知的心事。“看来是你没空,”鼓草草一挥手,“那也没关系的,叔自斟自饮,正好自得其乐。”说着便告辞,自己两三步胯下台阶,径直牵马走了。
他不喜欢这个叔叔。荻和他的缇昙一起望着鼓远去的背影,打心里生出深深的隔阂。这隔阂里有三分厌恶,七分恐惧,他不喜欢鼓问的问题,也不喜欢他话里话外不屑一顾的语气。我才是中土的王……荻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我将来才是那个继承王位、在万民敬仰之下走上王座、受人跪拜的那个人。到时候,这个王叔,他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不过是发配去北边和叱罕人打仗的一介莽夫。
叱罕人刚猛暴烈,听说他们生剥兽皮、饮人生血而不眨眼。荻低下头抚摸着缇昙的脑袋,手指微微颤抖着,露出了一丝会心的轻笑,“我早晚把他送回北边,替我们在疆场拼命,你说好不好?”
缇昙不会说话,也很少和自己的同类一般仰起脖子长啸。不过他此时仰着小小的脑袋,以十万分的殷切目光投注在荻的身上。他们体内翻滚着的、相同颜色的血液,倾听着彼此激荡的回响。
七月十五日的子时过了三刻,谨华宫的西门极轻的一声颤,连接着窸窣的几声脚步。初出宫门的几步走得蹑手蹑脚,所幸宫女匠人们都睡得如同死气沉沉的牲口,他们趁着寂静的天色离了宫,往前愈走愈快。
然后缇昙终于放开了步伐:谨华宫外荒凉的土地成了它渴望的天堂。它短促有力的前腿深重地踏着脚下的土地,脸上的毛发因为迎面奔跑的疾风而张开,像一大朵盛放到尽的牡丹;它咧开嘴伸着舌头发出富有节奏的气喘,身体伸展跳跃如一袭永无休止的波浪。荒地里杂乱的野草、耳边沙沙的夏风、还有广袤辽阔的天庭,都成了这一刻自由奔驰的背景。
而年幼的荻紧紧跟在它的身后。缇昙奔得飞快,荻也弓着身子,跨步如飞。他像一只真正的狼一样俯下上身,眯起眼睛,两只脚轻盈得几乎沾不着地面。他们几乎并排地奔跑着,脚下碾碎的野草化成风里的尘埃,尘埃在夏夜的热气里弥漫上升,在空气里留下瞬间的泡影。
可尘埃的影子赶不上他们,只有饱满的月光能与他们同在。崇吾城往西三十里,一座小小的山丘,传说百年之前荻的祖辈捕了一只张狂不羁的獾在此,后人便把它称为搏兽丘。他们窜上小山丘顶,恰好不偏不倚正子时。
搏兽丘的月圆之夜,放眼望去没有一个人影,脚下的广袤土地和头顶的浩瀚长空都全数留给了大玥国的王子和昆仑山的白狼。缇昙四肢微弓,缩起脑袋向左转小半圈,荻则右臂如抱巨木,紧闭双眼直面那月亮的所在。如此左右之力彼此相接,一阵狂风从中间地里升起,缇昙左面顿时金沙汇聚,旋转成通天一柱,荻的右侧则忽地裂开一道地缝,拔起一株细小却刚劲的矮矮树苗,枝上迎风独叶一片。接着缇昙忽地睁开一双怒目,奋力往前一跃,那金沙柱顿时横着喷出一股水柱往荻王子身上倾泻而来,可水还未落、荻身旁的独木之叶忽地燃起烈火,火苗也直奔那水柱而去。
如此金沙推水、独木助火、只差中土之上的一点气,将那四者聚合为一。也就在此时,说时迟那时快,遥远的月华之中迸出一丝浅雾,轻飘飘、柔柔嫩嫩地点在那大开大合的水火之上,荻转身勾拳,缇昙翻身长啸,一个灵魂的阴面与阳面,终于在那包裹着月银、水雾、和火光的小小丘顶相撞在一起。
荻迎风的黑发和缇昙背风的雪白背毛渐渐将颜色散入风中,拧成一个巨大的太极,而黑白交叉的最核心,便是那裹着五行层层之力之中、闪动的狼魂。这是属于荻王子和缇昙最强大的瞬间、最深刻的隐密。他们所共享的灵魂在这一刻重新合为了珍贵的一体,在月亮足以改变潮汐的巨大引力之中圆满地跳动、起舞,以太阴弥合太阳、以烈火交融水花、以木石砥砺金玉。
他不能没有缇昙,缇昙也不能没有他。他们彼此依存、滋养、相互影响彼此的意志和能量,像一场永无休止的拔河。而每一场角力,都要等着在满月之夜达成一瞬间的和解:这一刻提醒着他们是如此需要彼此,需要绳子另一端紧紧拖拽着对方,他们是唯一能在地狱的悬崖边上拯救彼此的救星。
那电石火光般的相撞持续了几滴水的时间,俄而风停、万籁俱寂,投注的月光如碎银渐渐洒落在搏兽丘顶,五行层层散开,世界又恢复了原本的平静无奇。丘顶上的荻和缇昙一个朝南、一个朝北地并排仰面躺着,心内仍旧烧得发烫。他的身子微微颤抖,头发半湿着,指尖还弥散着丝丝的余温。
荻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凌晨的稀薄空气,侧过头望着他的狼。没有人说话——因为此时说什么都不恰当,什么语言都不足以概括他们的亲密与特殊。半个月来,父亲的城府如看不透的千年古井、母亲对于这场莫名大病真凶的怀疑和追查令人窒息、鼓的嚣张跋扈让他心里憋闷却说不出一句话、更不要提整个崇吾城因为缇昙而暴露出的浅薄无知的议论纷纷。可是这一刻,那一切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就好像干涸的灵魂遇上了春天的甘霖、心内的七八十个窍都找到了久违的主体,他最终含了一股笑意,把脸贴在缇昙的脖子上蹭了蹭,将自己生命中的一切阴霾都一扫而空。
又过了两刻钟,两人起身、掉转头走下小丘返回崇吾。这一路他们走得缓慢安稳。没有来时风驰电掣般的焦急和兴奋,他们像两只圆满而饱足的熊,一前一后地走在安安分分的路上。
荻的生命,从此有了四季般规律整齐的活力与节奏。崇吾也有自己的节奏——夏日天长,秋天萧素,冬天落雪,春日起风。风带领着天文官邸的日历哗哗地翻着页,翻到下一个春天,泽宁宫传来了震惊四座的喜讯。
周后怀孕了。
这消息偏偏传到人尽皆知、连城门口守卫的士兵的父母都听说了,才终于传到谨华宫。荻那时午睡刚刚起来,眼睛还似睁未睁,楚娘上来给他穿衣,穿到第二只袖子的时候忽然念叨说,“王后有这么大的喜事,各宫里都祝贺送礼去了,咱们倒还没什么动静。”
他闭着眼睛问,“什么喜事?”
“还能是哪一件,王后有孕的喜事呗。”
这一句话那时传到春困正浓的荻耳朵里,一下子几乎没能听懂她的意思。“嗯。那也——什么?”等他反应过来,一把握住楚娘的两只肩膀,“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没人来告诉我?”
当然,后来查出来的原因是泽宁宫来报的时候讲得啰啰嗦嗦,荻王子刚洗完澡,迷迷糊糊地听到一半睡着了。查出之后的结果是将通报的人打了五十杖送出城外埋了,当时在场的一个掀帘子的小童和两个端茶的侍女一并绑了,发配去南泽。
可那都是无关紧要的插曲,荻并不关心——唯一重要的,是大玥国的嫡后、他的母亲,竟然再度怀孕了。在从楚娘的口里听说那句话之前,荻甚至都从未想象过这个可能。可是仔细想想,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母亲能生下他,就能生下另一个婴孩;母亲能把他养育长大,就能再养育另一个王子。他太过于专注自己唯一的母亲,忘了世界本来的规律:生儿育女对于母亲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唯一而重要的事。
天降福兆,周后有孕,中土震动。陆陆续续有络绎的人们涌向崇吾,各自标榜着能人异士,来为她卜卦谋福。荻王子下午赶去泽宁宫的时候,还没进宫,先见着门外排在两边的各色奇装异服,叽叽咕咕地交谈着天、命、生发与荣华。
“儿子原本早该来了,只因有人传错了消息,才迟了这么些。”荻跨进门,顿首,“听闻此等大事,天降福运与我大玥,儿子真是惊喜得不能言。母亲尚且贵体安康?”
“来了就好,”周后手里有意无意地抚着自己尚显平坦的小腹,“外面这么乱,是吵什么呢?”
榆孟赶紧上来说,“玥王昭告天下,远近的异人术士见此机会,都打破了头来贡献自己的本事。就是没想到来了这么多,闵济正带着人挨个讯问,挑几个好的进来。”
“唔,”周后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声,坐起身子眯着眼睛向右窗外看去,然后伸手一指,“你看那一个,带一个土灰色四方帽子的,让他进来吧。”转而又补上一句,“其余的先让闵济带着散了吧,吵得人耳乱心烦。”
四方帽子不多时跟着榆孟上殿,拜了两拜,后面还随着一个提箱子的小童。
“长留山智叟上个月夜观天象,见到周后近日必有大喜,故而星夜兼程,赶来卜卦,愿小王子康健智勇,周后平安顺遂。”
“那你说说,星辰有什么兆,我又要生一个什么儿子。”
“智叟十几年夜夜观星,唯至上月,见诸星黯淡,意有退却,正自纳闷。及至立春,当夜忽见昴宿七星骤作,艳贯天彻,才明白诸宿是早知天时将厚赐于西方之昴,自己先藏愚守拙起来,不与它争夺锋芒。”
周后扶着榆孟,似乎淡淡点头,听他讲得微微尚有道理。
“它可不同一般星辰,昴宿是历来高人王族所必祭,乃是西方白虎之首领,老叟当夜便知这婴儿必当非同凡响。今日蒙恩入宫得周后一见,又顿悟一因:周后面色宁正,双颊饱满如夏至牡丹,而崇吾日光盈满,泽宁紫气升腾,便知小王子将来必定刚柔并济,大器早成……”
四方帽子继续喋喋不休地说着,荻的耳边还跟着那声音震动,思绪却已飘出门框。早春的枝叶幼嫩而脆弱,土地被躁动的蚯蚓翻得松软丰沃:初生的这一刻,一切都那么平和美丽。嫩芽不会知道整日的大风和彻夜的梅雨,蚯蚓也早已忘记上一个冬天的严酷。可是不要紧,荻回过头,目光扫过缇昙、泽宁宫里的使女和家臣,自己的母亲和讨好谄媚的术士,时间会告诉他们。他想,时间会均匀地带给他们各自的公平人生。
“好了好了,我听明白了。”周后终于摇了摇手,叫停了四方帽子,“那你说说,这小儿子取什么样一个名字合适?”
“取名字……当然是最重要的大事,王子生得这样天时地利,自然只有最尽最极的名字才衬得上。”四方帽子端着肩膀,摇头晃脑状地思忖揣度,“老叟斟酌阴阳,权衡五方,以为最好的名字莫若一个‘象’字。象有天地之贞观,又有中土之厚正,将来必定是大玥的良将和领袖。”
周后哼笑了一声,不置可否地眨了眨眼,然后说,“行了,你走吧。”榆季这时候从后头绕出来扶着周后又半躺下了,榆孟打点了一篮子点心、两匹蓝绸给了智叟身后领着的小童,送他们出去。
四方帽子领了赏赐,得意洋洋地先往前去了,小童收好箱子也退出去,走到一半路过荻的面前,口里含糊地嘟囔了几个字。
可就是小童这近乎自言自语的轻声,却把荻放空的脑袋顿时就拉回了当下。他清清楚楚地听见了小童的话,在高挑空阔的厅堂之中,在纷杂思绪的藤曼之下,分毫不差地,一个字一个字地灌进他的耳根——
“雪季就要来了。下雪、下雪、下一整年的冬天。”
